BOB半岛一体化低碳示范项目经有关部门同意建设,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采购。
1、工程名称:惠州交投智停会展中心停车场“光储充”一体化低碳示范项目施工
5、工程规模:本项目拟在惠城区会展中心的停车场建设光伏车棚、储能电池系统和充电桩,将该站点改造成光储充一体化项目。项目设置160KW充电桩10套(每套双枪)共20个充电车位。含配套车棚(含车棚顶光伏板)、电站配套变配电、外接电引入设施等。同时配建3座630kVA箱式变电站。储能系统配置在箱变侧,建设1套50kW/100kWh的储能一体柜。光伏部分利用车棚顶布设光伏设施,拟配建光伏面积:约282㎡;总装机功率60.5kwp。实施内容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室外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施工和采购(具体工作内容以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等文件为准)。
6、采购范围及工作内容:按采购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及说明,完成惠州交投智停会展中心停车场“光储充”一体化低碳示范项目的施工、验收及保修等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以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等文件为准)。
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注册地),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
2、供应商(若为联合体响应,指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方)须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以上(含五级)、承修类五级以上(含五级)、承试类五级以上(含五级)许可证(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0年第36号)的施工企业;同时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要有: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机电工程或电力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1人、质量检查员1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上述人员须提供近3个月(不含响应截止日期当月)在本单位正常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BOB半岛。
3、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应由不超过两家单位组成。组成联合体参与响应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响应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BOB半岛,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如联合体中任意一方出现因各种原因无法履约之情形,另外一方应继续并全面履行义务。
(2)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响应,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响应,也不允许派出两个或以上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注:如为联合体响应时,参与报名登记、响应保证金缴纳、报价、递交响应文件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实施。
请于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2日09:0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报名登记资料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所有报名登记资料均用A4纸张进行复印装订,到惠州市惠城区三栋镇翠竹二路E11号综合楼四楼递交报名登记资料,报名登记后领取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
符合本公告要求供应商资格的供应商,请持以下报名登记资料到惠州市惠城区三栋镇翠竹二路E11号综合楼四楼现场进行报名登记。
3、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被授权人需带身份证原件进行核查);
4、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7、施工员、质量检查员提供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以上资料均用A4纸印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逐页加盖公章,并在每册首页的右上角标注正本或副本)。
1、进行报名登记后的供应商存在疑问的,应在2023年12月21日17:30前向采购人递交书面询疑文件BOB半岛。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在2023年12月22日17:00前对供应商提出疑问予以答疑。
2、现场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12月25日15时00分(注:14时30分开始接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
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3年12月25日15时00分。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本项目响应保证金为人民币:¥72000.00(元)(按本工程造价的2%确定,最高不超过50万元),响应保证金缴纳证明及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保证金交纳形式:保函或保险或转帐。如采用转账形式,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前从其注册地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成交供应商和未成交的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最迟将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收款人开户名称:惠州市精业智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金山湖支行;银行账号:6)。供应商在转响应保证金时务必注明所投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BOB半岛,响应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BOB半岛、中国财经报网()。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