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B半岛本次龙潭水厂扩建工程规模为20万立方米/日,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20万立方米/日常规处理+深度处理+污泥处理设施及对现状部分设施进行扩容建设的施工及保修工作,并配合发包人进行联动调试BOB半岛、试运行及验收(具体详见图纸及清单)。
龙潭水厂规划总规模80万m³/d,已建成并投产一期一步规模20万m³/d。本次为一期二步扩建工程,建设规模20万m³/d,建成后龙潭水厂供水规模40万m³/d。
项目位于现状厂区内,位于栖霞区栖霞街道江乘大道16号,东至南京金陵燃机电厂,南至江乘大道,西至长江油运公司,北至长江。
项目规划用地性质为U11供水用地BOB半岛,用地面积223589.85平方米,容积率≤0.7,绿地率≥30%,建筑高度≤24米。
项目本期总建筑面积约746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预臭氧接触池、折板絮凝平流沉淀池、后臭氧接触池、上向流活性炭滤池、V型滤池、排水回收池和门卫等相关配套设施。
龙潭水厂一期工程规模40万m³/d,项目分二步实施建设,每步20万m³/d。为了确保项目依法建设、安全使用,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按程序委托河海大学编制了《龙潭水厂一期工程(40 万m³/d)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报告结论为:
拟建项目取水口选址于规划龙潭水源地内,厂址选择符合城市规划要求,项目选址基本合理;
该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BOB半岛,符合相关规划要求BOB半岛,符合清洁生产相关要求,排污总量指标可以在区域内平衡。
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在该地建设龙潭水厂一期工程(40万m³/d)是可行的。
2009年2月5日,项目取得了南京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龙潭水厂一期工程(40万m³/d)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宁环建 [2009] 22 号),同意项目建设。
龙潭水厂一期一步工程(20万m³/d)依据环评批复建设,于2015年建成并投产运行BOB半岛,本次一期二步工程(20万m³/d)依据原环评批复建设,该项目后续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前,需再次征询环保部门意见。